王乃龙律师团队代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业务范围
一、婚姻家庭纠纷
1、婚约财产纠纷
2、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3、离婚纠纷
4、离婚后财产纠纷
5、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6、婚姻无效纠纷
7、撤销婚姻纠纷
8、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9、同居关系纠纷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10、亲子关系纠纷
(1)确认亲子关系纠纷
(2)否认亲子关系纠纷
11、抚养纠纷
(1)抚养费纠纷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2、扶养纠纷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13、赡养纠纷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14、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15、监护权纠纷
16、探望权纠纷
17、分家析产纠纷
二、继承纠纷
1、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6、遗产管理纠纷
承包户消亡后其遗产继承人无权继续承包其原承包的耕地【审判规则】承包户中的最后一个成员死亡后,虽然承包地尚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但因承包方的主体已经消亡,故承包关系因此而自然终止。同时因以农户作为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所承包经营的承包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户对承包
各家庭成员处分家庭共有财产的协议应属分家析产协议【审判规则】 家庭成员共同出资修建的房屋应属家庭共有财产,各家庭成员签订协议将房屋处分给某个或部分家庭成员的,属于各家庭成员对处分家庭共有财产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性质为分家析产协议,
土改房屋以土改时房产权利登记为依据确定继承人【审判规则】土改时,房屋登记在以户主为代表的多人名下,虽未列明具体名字,但依据人民政府的盖章证明能确认土改时户主的家庭成员构成的,应认定该房屋由土改时家庭成员共同共有。虽然之后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权利人与土改
继承人以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抵偿债务合法有效【审判规则】 被继承人生前欠有债务,其死后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其承包经营土地的承包收益,且与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签订协议,约定继承人将其继承的部分耕地交予债权人耕种以抵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颁布单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50-4-13【失效时间】1981-1-1【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