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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胜案】 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协议书原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省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
2021-04-24 04:18:41 浏览量

【胜诉公告

【王乃龙律师胜件公告

订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协议书原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省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

 

          2019年7月9日京师王乃龙律师开始计算在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的胜诉案件数量,四十六件胜诉案件四川省成都市当事人诉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企业拆迁协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

2012年11月28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四川省成都市当事人签订了空白的成华区龙潭街道“198区域企业拆迁协议书》(丛树12-1号但是,成都市当事人一直没有拿到该企业拆迁协议书,也不清楚该协议书空白处后来到底填写了何具体内容。

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拆迁协议原件想维护合法权益怎么办?

成都市当事人委托王乃龙律师代理征地拆迁案件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胜诉捷报连续不断传来,节节胜利

成都市当事人启动该企业拆迁协议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后,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8月6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2020年第10号),告知成都市当事人对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成都市当事人不服该告知书遂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于于2020年11月1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成华府复决字【2020】58号),决定“一、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0号《告知书》;二、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在《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

2020年12月8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重新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2020年第20号),仍然没有履行对成都市当事人公开成华区龙潭街道“198区域企业拆迁协议书》(丛树12-1号政府信息的职责。

成都市当事人不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重新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2020年第20号),于2021年1月25日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在行政复议期间,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给成都市当事人邮寄公开了成华区龙潭街道“198区域企业拆迁协议书》(丛树12-1号)。

2021年4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当事人收到了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1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成华府复决字【2021】7号),虽然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在复议过程中履行了成华区龙潭街道“198区域企业拆迁协议书》(丛树12-1号信息公开义务,但是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仍然确认了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2020年第20号)违法!当事人胜诉。

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坚持就是胜利!

——京师王乃龙律师

【四川省胜案】 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协议书原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省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图1)

【四川省胜案】 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协议书原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省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图2)

【四川省胜案】 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协议书原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省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图3)

【四川省胜案】 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协议书原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省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图4)

【四川省胜案】 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协议书原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省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图5)

【四川省胜案】 签订空白拆迁协议后政府不给协议书原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川省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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