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龙律师团队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业务范围
一、王乃龙律师团队代理当事人以下行政诉讼案件
公安行政案件、资源行政案件、城乡建设行政案件、工商行政案件、商标行政案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案件、卫生行政案件、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案件、农业行政案件、物价行政案件、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交通运输行政案件、信息电讯行政案件、邮政行政案件、专利行政案件、新闻出版行政案件、税务行政案件、金融行政案件、外汇行政案件、海关行政案件、财政行政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审计行政案件、经贸行政案件、水利行政案件、 旅游行政案件、烟草专卖行政案件、民政行政案件、教育行政案件、文化行政案件、广播电视电影行政案件、统计行政案件、电力行政案件、国有资产行政案件、外资行政案件、盐业行政案件、体育行政案件、行政监察案件等行政诉讼案件。
二、王乃龙律师团队代理当事人对以下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一)行政处罚
1.警告
2.通报批评
3.罚款
4.没收违法所得
5.没收非法财物
6.暂扣许可证件
7.吊销许可证件
8.降低资质等级
9.责令关闭
10.责令停产停业
11.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2.限制从业
13.行政拘留
14.不得申请行政许可
15.责令限期拆除
(二)行政强制措施
16.限制人身自由
17.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18.扣押财物
19.冻结存款、汇款
20.冻结资金、证券
21.强制隔离戒毒
22.留置
23.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行政强制执行
24.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5.划拨存款、汇款
26.拍卖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27.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28.排除妨碍
29.恢复原状
30.代履行
31.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32.强制清除地上物
(四)行政许可
33.工商登记
34.社会团体登记
35.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36.特许经营许可
3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9.矿产资源许可
40.药品注册许可
41.医疗器械许可
42.执业资格许可
(五)行政征收或者征用
43.征收或者征用房屋
4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
45.征收或者征用动产
(六)行政登记
46.房屋所有权登记
47.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48.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49.矿业权登记
50.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51.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52.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53.海域使用权登记
54.水利工程登记
55.居住权登记
56.地役权登记
57.不动产抵押登记
58.动产抵押登记
59.质押登记
60.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61.船舶所有权登记
62.户籍登记
63.婚姻登记
64.收养登记
65.税务登记
(七)行政确认
66.基本养老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67.基本医疗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68.失业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69.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70.生育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71.最低生活保障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72.确认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
73.颁发学位证书或者毕业证书
(八)行政给付
74.给付抚恤金
75.给付基本养老金
76.给付基本医疗保险金
77.给付失业保险金
78.给付工伤保险金
79.给付生育保险金
80.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
(九)行政允诺
81.兑现奖金
82.兑现优惠
(十)行政征缴
83.征缴税款
84.征缴社会抚养费
85.征缴社会保险费
86.征缴污水处理费
87.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88.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89.征缴土地闲置费
90.征缴土地复垦费
91.征缴耕地开垦费
(十一)行政奖励
92.授予荣誉称号
93.发放奖金
(十二)行政收费
94.证照费
95.车辆通行费
96.企业注册登记费
97.不动产登记费
98.船舶登记费
99.考试考务费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
(十四)行政批复
(十五)行政处理
100.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101.责令交还土地
102.责令改正
103.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104.责令停止建设
105.责令恢复原状
106.责令公开
107.责令召回
108.责令暂停生产
109.责令暂停销售
110.责令暂停使用
111.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12.退学决定
(十六)行政复议
113.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114.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
115.××(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
116.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十七)行政裁决
117.土地、矿藏、水流、荒地或者滩涂权属确权
118.林地、林木、山岭权属确权
119.海域使用权确权
120.草原权属确权
121.水利工程权属确权
122.企业资产性质确认
(十八)行政协议
123.订立××(行政协议)
124.单方变更××(行政协议)
125.单方解除××(行政协议)
126.不依法履行××(行政协议)
127.未按约定履行××(行政协议)
128.××(行政协议)行政补偿
129.××(行政协议)行政赔偿
130.撤销××(行政协议)
131.解除××(行政协议)
132.继续履行××(行政协议)
133.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或有效
(十九)行政补偿
134.房屋征收或者征用补偿
135.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
136.动产征收或者征用补偿
137.撤回行政许可补偿
138.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139.规划变更补偿
140.移民安置补偿
(二十)行政赔偿
(二十一)不履行××职责
行政协议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裁判要点可得利益损失一般是当事人所期望在合同全面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案涉投资协议约定的项目仅开展了前期土地使用权竞买及周边拆迁整理工作,尚未进行实际施工建设,将来是否盈利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当事人以此主张可得利
行政协议先履行抗辩权的认定裁判要点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其构
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行政协议典型案例。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作为现代行政管理活动的新方式,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从权力服从关系
裁判要旨贵阳市政府主张,其在土地变更登记时已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颁发筑国用(2010)第3039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由于一条龙公司提供虚假材料所致,过错在于一条龙公司,应当由一条龙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本案被诉行政行为并不违法。本院认为,本案解决的是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签订的行政协议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裁判要旨】 该项规定系2014年11月1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限期关闭取缔行为应区分情况进行合法性审查裁判要点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行政机关为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依法实施的关闭、取缔、强制拆除等行政行为,但也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处理:1.对于责令停止生产时尚拥有合法的生产经营手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作出“责令关闭”环境违法企业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审查裁判要点对环境违法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作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新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
《关闭决定》是否可诉?裁判要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闭决定》,实质是要求当事人永久性停产停业,该决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原审法院认定本案涉及政策性关闭问题,继而认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缺乏法律依据。 裁判文
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起诉应予驳回【审判规则】行政相对人在知晓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后,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超过了法定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关 键 词】行
赔偿义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向赔偿请求人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审判规则】赔偿义务机关在对扣押的物品执行过程中存在疏忽,导致赔偿请求人受损,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在对扣押的物品进行交付时,未允许扣押物品的所有人参与其中,即进行交付,并且
遗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且未援引法律的告知书应予撤销【审判规则】 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后,未在法定期间作出答复,属程序违法。而后,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期间对相对人作出告知书,相对人通过该告知书中载明的查询信息的途径并不能查询其
证据不足且损害相对人信赖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应撤销【审判规则】1.相对人邻居以相对人在院落建造砖墙无审批手续且损害其利益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投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经审查通知相对人申请建筑规划许可证并将整改通知书送达至相对人处。相对人随即向规划部门进行申请
无编号和处罚内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效【审判规则】 行政机关有权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行政处罚行为的作出应当符合有明确的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及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既未编
公安部门可对非法雇用外国人的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审判规则】 用人单位未取得统一制发并经审批的雇用外籍人员资格证,私自雇用外籍人员,构成非法雇用外国人,公安部门依职权进行立案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nb
超过法定办案期限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应予撤销【审判规则】 对于相对人赌博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行政机关应当遵守法定办案期限。行政机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超出法定期限内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即使法律未明确规定对已经发
公安机关因办案需要采集涉案人员指纹及照片信息的行为合法【审判规则】 1.行政相对人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公安机关接警后即派遣警务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在相对人及相关人员协助调查过程中,警务人员在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准予后,采集了相对人及相关人员十指指
民警对意图实施危险行为的行为人可使用制服性警械【审判规则】 行为人在公共场合全身裸露并意欲跳楼,因该行为已经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民警在对其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为制止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可对其使用制服性警械。 【关&
将套牌车辆停放于面向社会开放的小区道路上属行政违法【审判规则】 面向社会公众及机动车辆开放的小区道路具有公共性,应被认定为属于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范畴,受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调整。行政相对人将其他机动车的号牌使用于自己机动车上的行
交警部门解除扣留肇事车辆与受害人获赔无法律上利害关系【审判规则】 行政相对人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行政机关为调查取证扣留肇事车辆,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解除了车辆扣留。相对人即以该解除扣留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其医疗费等损失难以得到保障为由,提
行为人主张的权利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无因果关系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审判规则】 起诉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相关人,其主张的权益与该涉诉具体行政行为又无因果关系,则其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 【关 键 
行政机关对依其指示行事的辅助行为具有可诉性【审判规则】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行政机关的指示,实施辅助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为,他人不服起诉的,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实施辅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作出指示的行政机关承
行政机关职责发生变更的不能成为其不作为的正当理由【审判规则】 修改前的法律规定,门弄号牌的安装由公安派出机构组织实施。此时,公安派出机构收到居民要求安装弄号标牌的信访时,具有法定职责,但其未能及时履行。此后,修改后的法律规定,安装门弄号标牌
公安机关借刑事侦查插手经济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审判规则】 公安机关兼具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双重属性,既可以侦查刑事案件,也可以行使行政职权。在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及扣押财产措施是刑事侦查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应当依据
村民将户口迁入设区的市后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审判规则】 农村居民个人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应比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确定,原农村村集体成员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将户口迁入设区的市,成为城市居民的,不再享有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尽管其系一人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依申请公开问题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363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2月6日 法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3月1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发给你们,请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试行。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9年4月4日日中华人
法发〔2020〕44号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9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索 引 号:000014349/2008-001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08年04月29日标 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发文字号:国办
索 引 号:000014349/2019-0003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发文机关:国务院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标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文字号:国令第711号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5日
索 引 号:000014349/2020-001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20年12月07日标 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国办发〔
索 引 号:000014349/2020-0012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20年11月17日标 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国办函〔20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9〕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请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相关事宜处理方式的函》(粤办函〔2019〕4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司法部、国家档案局、最高人民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7〕1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有关问题的函》(办综函〔2017〕559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有关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4〕6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地批复类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并书面征求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的意见,现回复如下:根据《政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商请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有关问题的函》收悉。综合参考我国诉讼法和其他国家信息公开法的相关规定,结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给予指导的函》(深府办函〔2016〕11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3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依申请公开问题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363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